店配?!
資深同事說有一賣屋物件你可以登廣告賣,資料在這,若要看房鑰匙在對面那家仲介公司,找經理拿。我聽得一頭霧水? 物件鑰匙怎在別家公司? 資深同事便說,這稱為 ”店配” 也就是店家合作聯賣. 屋主委託房仲公司買賣房產時所簽立的委託銷售契約書有兩種: 分 一般委託 及 專任委託
一般委託契約的優缺點
一般契約優點 – 可簽很多家,誰先賣服務費支付誰。(屋主自己也可以賣) 帶來量大、機會多,任何人和房仲公司都可能帶来成交機會,加快出售速度。
缺點是銷售的房仲公司太多,不一定專心、認真地推銷你的房子,也不會花費太多資源和廣告費用在你的房子上。且客戶來源較複雜,同一位買家可能會透過多家房仲看同一間房產,這可能會浪費時間。 由於房屋會被多位房仲帶看,屋況和清潔可能會難以維護,且難以釐清損壞責任。
另一值得注意的關鍵缺點是,帶來快速成交的效果,房仲卻不會為你堅守房價,最終可能導致物件以不夠理想的價格賣出。這是因為潛在買家有可能四處比價、尋找最符合自己利益的報價。
而對於房仲來說,如果他們過度守住價格,可能會讓買家轉向其他房仲進行媒合,這樣一來,房仲又怎麼會為了保護屋主的利益而犧牲自家的業績呢?這就是一般委託帶來的均衡難題。
專任委託契約的優缺點
專任契約優點 – 在合約期限內只有一家可以賣,也限制了房主自己的出售權。即使在專任委託期間,如果您自行出售房子,簽訂專任委託的房仲公司仍有法律權益可以收取4%的服務費(仲介費)。
雖然有一些限制,但這也意味著專任委託的房仲公司會全力以赴推廣您的房子,包括進行網路廣告、支付刊登費用,專注於擁有意願的老客戶和潛在買家。
由於只有一家公司負責銷售,買家無法四處探價進行詢價比較和殺價,這增加了房子的定價潛力。可期望以高價出售房子,但這種方式需要更多耐心。
因此,如果您並不急於出售且希望以好價格或獲利出售房子,專任契約可以讓您獲得更好的結果。
國外房地產市場
順一提, 國外房地產市場(如美國、加拿大、澳洲和日本等先進國家)較為成熟,只簽專任委託制度下,房地產仲介將委託內容上傳到官方平台,以提高市場透明度。能夠提供更專業的服務並確保交易的高效和公正。台灣的房地產市場仍需改進。 總之, 在選擇委託方式時,一般委託快速出售,但可能缺乏專業推銷和價格守護;專任委託可以提高售價,但需耐心等待。選擇時應考慮銷售期望和對房仲的信任程度。避免簽給太多公司,以免產生負面影響。根據需求和情況做出選擇,以達到最佳效果。
總結:選擇委託方式的建議
總之, 在選擇委託方式時,一般委託快速出售,但可能缺乏專業推銷和價格守護;專任委託可以提高售價,但需耐心等待。選擇時應考慮銷售期望和對房仲的信任程度。避免簽給太多公司,以免產生負面影響。根據需求和情況做出選擇,以達到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