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建築法規:促進都市更新,提升居住安全

詠溱

https://www.ey.gov.tw/Page/9277F759E41CCD91/c1c42692-e874-4d87-8e36-044a6aa84426

政院通過「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修正草案 加速老舊建物更新、強化國人居住安全 日期:113-07-11 資料來源:行政院新聞傳播處

因地震頻繁引起我們芝山老社區里民們在群組內討論起都更一事……。詠溱看到此篇新聞整理筆記如下:

擴大容積管制前建築的重建範圍

內政部表示,此次修法主要是因為在容積管制實施之前,很多建築的容積(建築物的大小)比目前法定的標準要大。而且,這些建築大多是在921大地震之前建造的,按照現在的建築法規,可能存在耐震不足的問題。因此,此次修法擴大了可以使用原有建築容積進行更新重建的對象,從原來的已經建好的建築,放寬到在容積管制實施前已經申請了建築許可的建築基地。

增加都市更新誘因,提升居住安全

這樣做的目的是增加改建的誘因,進而提高建築物所有權人參與都市更新的意願,達到提升建築物和居民居住安全的目標。

保護民眾權益,推動修法落實

為了確保符合上述條件的民眾權益,這次修法也規定,在條例修正實施前,已經擬訂都市更新計畫並提交地方政府審議的案件,也可以按照原有建築容積計算。內政部表示,臺灣經歷了多次地震災害,居住安全關係到每個人的生命和財產保障,因此必須推動都市更新。《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的修正草案將盡快提交行政院審查,之後送立法院議決,以強化國內的居住品質和國人的安全。

心得

這次《都市更新條例》的修法不僅是法律條文的修改,更是對於提升民眾居住安全以及提升建築物整體品質的一次重要考量。尤其在一個地震頻繁的地區,提升建築物的耐震性是提高居民生活品質的首要任務。

藉由擴大容積的使用範圍,可以進一步鼓勵老舊建築進行更新重建,對提升城市面貌和居民生活質量具有積極的意義。此外,這一政策不僅能讓建築物所有權人更有動力參與都市更新,也能為正在進行的計畫提供法律保障,確保其在新法下不受影響。

內政部的這次修法為都市更新注入了新的動能,是推進社會福祉與安全的一大步。期待這些政策能早日實施,讓更多的居民能夠享受到更加安全、舒適的居住環境。

什麼是「基準容積」和「原建築容積」?

  1. 基準容積
    • 這是一個計算方法,用來了解某塊土地上最多能建多大的建築。
    • 計算公式是:土地面積 × 法定容積率。
    • 例如,如果一塊土地的面積是500平方公尺,而該地區的容積率是225%,那麼基準容積就是500 × 225% = 1,125平方公尺。這代表在這塊土地上,最多可以建造1,125平方公尺的建築面積。
  2. 原建築容積
    • 原建築容積是指已經建好的合法建物的實際建築大小。
    • 有些房子在規定變更之前建造的時候,可能建得比後來的法定容積率還要多。
    • 這些建築如果想重新建造,經過政府的批准之後,可以獲得額外的容積獎勵。這樣做是為了鼓勵舊建物的更新和改建。

總結:

  • 基準容積是理論上可以建的最大面積。
  • 原建築容積是已有建築的實際面積,可能會比現在的標準大。
  • 鼓勵重建的政策可以讓居民在合規的情況下建造更大的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