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一次 vs. 一生一屋:簡要指南

詠溱

為了更好理解和運用「一生一次」和「一生一屋」的優惠稅率政策,以下詠溱整理了這兩種政策的重點,並比較它們的差異。在購買和出售房地產時,選擇合適的節稅方案可以為我們節省許多稅金。幫助做出最明智的選擇。

一生一次優惠條件

1. 辦竣戶籍登記:

  • 本人、配偶或是直系親屬的戶籍設在這個房子上,如果平時沒有設戶籍在這裡也沒有關係,只要在簽約買賣當時(立約日)將戶籍遷入就可以了。

2. 沒有出租或營業:

  • 簽約買賣(立約日)之前1日起算,1整年都沒有任何出租或供作營業的情形,否則就必須等收回或不再營業滿1年才可以適用。

3. 地上房屋所有權人:

  • 土地上有房子,房子是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是直系親屬的。

4. 面積限制:

  • 都市土地:不超過300平方公尺(約90.75坪)
  • 非都市土地:不超過700平方公尺(約211.75坪)

5. 房屋價值限制:

  • 自用住宅建築完成未滿1年,房屋評定現值需達房屋基地公告土地現值的10%以上。

6. 限用一次:

  • 每人符合上述條件移轉土地享受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一生限用1次。

一生一屋優惠條件

1. 曾享用一生一次:

  • 必須已使用過「一生一次」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2. 辦竣戶籍登記:

  • 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於土地出售前,在該地設有戶籍且持有該自用住宅連續滿6年。

3. 沒有出租或營業:

  • 簽約買賣(立約日)之前5年內都沒有任何出租或作營業的情形。

4. 地上房屋所有權人:

  • 房屋需屬於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所有。

5. 面積限制:

  • 都市土地:不超過150平方公尺(約45.37坪)
  • 非都市土地:不超過350平方公尺(約105.87坪)

6. 一屋限制:

  • 出售房屋時,土地所有權人和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沒有其他自用住宅

7. 持有期間:

  • 出售前土地需持有6年以上。

差異總結

使用次數:

  • 一生一次:每人只有一次機會。
  • 一生一屋:可多次使用,但需符合條件。

租賃限制:

  • 一生一次:出售前一年內無出租或營業記錄。
  • 一生一屋:出售前五年內無出租或營業記錄。

持有期間:

  • 一生一次:無特定持有年限。
  • 一生一屋:須持有土地6年以上。

面積限制:

  • 一生一次:都市土地不超過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不超過700平方公尺。
  • 一生一屋:都市土地不超過15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不超過350平方公尺。

戶籍登記:

  • 一生一次:簽約買賣當時須遷入戶籍。
  • 一生一屋: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需連續滿6年設籍。

節稅建議

1. 本人與其配偶各1次:

  • 本人與配偶各有一次「一生一次」的機會,如房子登記在一人名下可透過贈與給配偶再申請優惠。

2. 適用一生一屋無次數限制:

  • 多次符合條件即可多次申請。

3. 一生一次可多戶同時享受自用稅率:

  • 如同時擁有多戶自用住宅,且都符合條件,可同一天簽約並申請。

4. 選擇最有利的一處:

  • 無法同日出售時,應選擇稅負最低的房屋申請優惠。

5. 比例計算自用土地面積:

  • 部分自用部分出租時,可按實際使用面積比例申請優惠。

6. 補提申請自用:

  • 漏申請時可在稅單繳納期限內補救。

7. 自益信託土地適用:

  • 自益信託的土地,只要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也適用優惠稅率。

結論

了解「一生一次」和「一生一屋」兩種節稅方式各有條件限制,尤其「一生一屋」的限制更嚴格,這項租稅優惠,主要是希望減輕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在換屋過程中可以稍微減輕壓力,且名下只有這塊土地的人。 善用稅務優惠政策,可以有效減輕自住房屋的稅務負擔。對於有多處自住房產、計劃長期持有或考慮傳承給家人的情況,選擇合適優惠政策,依據條件計劃出售時機,都能達到最佳節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