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貸款貸不下來怎麼辦?兩筆成交卡關後,我更確定買房前要先做這件事

詠溱

名下有房如何影響貸款成數?人的條件、房屋條件,又會怎麼影響銀行核貸?

公司群組裡,時常會跳出同事成交的訊息。

「恭喜成交!」

「太棒了,辛苦有成果!」

大家一則接一則送上祝賀。從帶看、議價,到買賣雙方終於點頭,只有做過房仲的人才知道,一筆成交的背後,通常不是幾通電話而已。

前陣子開會時,公司照例請成交的同事分享案件。輪到A同事時,他卻低著頭說:

「沒了!一切都是泡沫,白忙了。」

原本以為他是在開玩笑,後來才知道,買方的貸款沒有辦法照預期核下來,交易因此卡住了。

A同事說,帶看時其實問過買方:自備款準備多少?預計貸款幾成?是不是首購?

當時得到的回答都很正常,雙方談妥後也順利簽約。直到銀行查詢資料,才發現買方名下已有一間房,而且房貸還在繳。原先想像的貸款條件,和銀行實際能承作的條件,出現了很大的落差。

會議中,又聽見B同事說起另一件相似的案例。

同樣是已經簽約,同樣是買方想買,最後卻因為個人的收入、負債或信用條件,貸款沒有通過,買方只好回頭面對解約問題。

兩件事情聽下來,我心裡一直想著: 房子喜歡、價格談妥,真的就代表買得起了嗎?

「首購」兩個字,可能沒有想像中簡單

一般人說的首購,常常是指「這是我第一次靠自己買房」。

可是銀行與央行在判斷貸款條件時,看的不只是你心裡認為自己是不是第一次買房,而是會查:

  • 名下有沒有房屋?
  • 現在有幾戶房貸?
  • 原有房貸是否已經清償?
  • 這次買的是不是高價住宅?

所以,「名下有房」和「名下有房貸」是兩件不同的事。

例如,有人名下有一間早已繳清貸款的房子;也有人持有家人早年移轉的房屋持分;還有人確實只有一間房,但那間房的貸款仍在繳。這幾種情況,銀行在審核新貸款時,不一定會得到相同的結果。

依中央銀行自2026年3月20日起生效的規定,一般自然人購屋貸款可先用下面這張表理解:

買方目前的情況央行現行限制還要注意什麼?
名下無房、也無房貸央行選擇性信用管制未另設一般首戶成數上限不代表銀行一定貸到8成,仍要審核人與房屋
名下有房,但目前沒有房貸新申辦第1戶購屋貸款不得有寬限期央行未設一般成數上限,銀行仍可依風險降低成數
名下已有1戶房貸新申辦第2戶購屋貸款最高6成,且無寬限期以鑑價或買賣金額較低者計算上限
名下已有2戶以上房貸新申辦第3戶以上購屋貸款最高3成,且無寬限期自備款需求明顯提高

這裡還有幾個例外需要留意。例如,因繼承取得的房屋與房貸,央行另有排除計算的協處措施;實質換屋自住者,也可能在與銀行切結、於期限內出售原屋並完成清償等條件下,申請換屋協處。至於高價住宅、政策性貸款或其他特殊情況,規定又不完全相同,仍應以承貸銀行實際確認為準。

現行規定可參考中央銀行2026年3月理監事會決議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

為什麼名下房貸愈多,貸款成數愈低?

這些限制並不是單純在懲罰已經有房子的人。

站在銀行角度,一個人已經背著一筆或兩筆房貸,再增加新的長期負債,還款風險自然會提高。站在政策角度,則是希望降低過度使用財務槓桿買房的情況,避免太多銀行資金集中在不動產,也把有限的信用資源優先留給真正沒有自用住宅的人。

因此,房貸戶數愈多,貸款成數愈受到限制,自備款就必須準備得更多。

假設一間房子的成交價是2,000萬元,銀行鑑價1,800萬元,買方名下已有一戶房貸。若依第2戶最高6成計算,貸款上限不是2,000萬元的6成,而是以買賣金額與鑑價較低者,也就是1,800萬元的6成計算,最高約1,080萬元。

這時候,買方需要準備的就不只是原本想像中的兩成或四成自備款,而是成交價與核貸金額之間約920萬元的差額,另外還有契稅、登記規費、代書費、仲介服務費、裝修與搬家等支出。

差距不是幾十萬元,而可能是數百萬元。

這也就是為什麼,買房前只問「大概可以貸幾成」,真的不夠。

房屋的條件影響貸款,人的條件也影響貸款

我常跟客人說,銀行核貸時其實在看兩件事:一是這間房子值不值得做擔保,二是這個人有沒有能力長期還款。

房屋的條件

銀行可能會評估房屋的地點、屋齡、結構、坪數、用途、產權是否完整、有無特殊增建,以及未來是否容易轉手。

同樣成交2,000萬元,市中心、產權清楚且交易量穩定的住宅,和屋齡高、地點偏遠、坪數過小或用途特殊的物件,銀行鑑價與承作意願可能不同。

所以有時候,不是買方收入不好,而是房子的鑑價比成交價低;也可能是某些銀行願意承作,另一些銀行較保守。

人的條件

銀行也會看買方的收入是否穩定、工作年資、信用紀錄、年齡、現有房貸,以及是否還有信用貸款、車貸、卡費分期或信用卡循環等負債。

收入不錯,不代表一定貸得多。如果每個月已有很高的債務支出,銀行仍可能認為還款能力有限。反過來說,手上有一筆自備款,也不代表貸款一定會通過,因為銀行在意的是未來二十年、三十年,這筆錢能不能穩定地還。

央行也明確提醒,實際房貸條件仍由銀行依借款人的信用、還款能力與擔保品狀況綜合審核。換句話說,法規寫的是「最高可以到哪裡」,不是「銀行保證會給你多少」。

貸得下來,不等於繳得輕鬆

很多人買房時最在意的是:銀行可以貸幾成?

但我覺得,還有一個問題更應該先問:

「即使貸得下來,我每個月繳得起嗎?而且能不能繳得安心?」

舉例來說,貸款1,000萬元、年利率2.5%、30年本息平均攤還,每月本息約3萬9,500元。若利率上升到3.5%,每月會增加到約4萬4,900元。這還沒有算房屋稅、地價稅、管理費、保險、修繕,以及家庭生活中其他可能出現的支出。

數字看起來只是每個月多幾千元,但放進日常生活裡,可能就是孩子的教育費、父母的照顧費,或原本預留的緊急備用金。

銀行願意借,是銀行評估這筆風險可以承擔;真正要過生活的人,還是自己。

買房需要一股衝勁,是真的嗎?

我承認,買房確實需要一點勇氣。

因為金額大、年限長,如果每一件事都想等到百分之百確定,可能永遠跨不出那一步。有時候,我們確實需要在衡量之後,替自己做一個決定。

但勇氣和衝動,並不是同一件事。

真正能支撐一個人買下房子的,不是看屋當下的喜歡,也不是「先簽再說,之後一定有辦法」,而是看過數字之後,仍然知道自己承擔得起。

沒有先確認名下房屋與貸款、沒有算過自備款缺口、沒有評估每月現金流,就把希望都放在銀行會貸到最高成數,這不叫有衝勁,而是把還沒有弄清楚的風險,一起簽進了合約裡。

買房前,先誠實地「秤一秤」自己的能力

這裡說的誠實,不是要責怪誰隱瞞了什麼。

有些人確實不熟悉自己的房屋持分,不知道家人早年做過移轉;有人以為房貸快繳完就等於沒有房貸;也有人認為只要收入不錯,銀行就一定會核准。

但簽約之前,至少應該把下面幾件事查清楚:

1. 盤點名下房屋:包括完整持有、共有持分,以及取得原因。

2.確認所有負債:房貸、信貸、車貸、卡費分期與其他借款,都要一起計算。

3.自行查閱信用資料:可透過聯徵中心的個人信用報告服務了解自己的信用與借款紀錄。

4.先做銀行預評估:提供真實、完整的收入與負債資料,並說明想買的房屋類型、屋齡與區域。口頭詢問只能當參考,正式核貸仍以銀行審查為準。

5.用保守成數準備自備款:不要只拿最樂觀的8成貸款來反推預算,還要預留鑑價落差、交易費用、裝修費與緊急備用金。

6.做月付壓力測試:除了現在的利率,也試算利率提高、收入暫時減少,或家庭支出增加時,生活是否仍能維持。

7.在契約中談清楚貸款不足的處理方式:貸款不足並不當然等於可以無條件取消交易,仍要看不足原因、契約約定及責任歸屬。內政部的成屋買賣契約書範本也列有不同情況的處理選項,簽約時應逐條確認。

如果已經簽約,才發現房貸不足,怎麼辦?

先不要只剩下一句「那我不買了」。

第一步,是請銀行說明沒有核准或成數不足的主要原因,到底是名下房貸戶數、收入負債比、信用紀錄,還是物件鑑價與條件。原因不同,能處理的方向也不同。

接著,在完整揭露資料的前提下,確認是否還有其他銀行願意評估,並重新計算自己能否補足資金差額。但我不建議為了勉強成交,立刻再用高利率信貸填滿缺口;房貸已經是一筆長期負擔,再疊上利率較高、年限較短的借款,往後的月付壓力可能比想像中更重。

同時要立刻檢視買賣契約中有關貸款不足的約定,釐清原因是否可歸責於其中一方,以及契約約定的是補足差額、另行協議,還是得解除契約。若確實無法完成交易,也應儘早與賣方協商,不要拖到付款期限已過才處理。

貸款不足之後能不能解約、是否要負違約責任,沒有一句話可以適用所有案件。真正重要的是回到銀行的審核原因與雙方簽下的契約,而不是只憑「貸不到」三個字判斷。

這兩件事,也讓我重新想了一次房仲的角色

回頭看A同事的案件,他不是完全沒有問。自備款、貸款成數、是不是首購,該問的似乎都問了。

可是這兩件事也提醒我,房仲不能只停在一句「您是首購嗎?」

也許我們可以問得更具體一點:

「您名下目前有沒有房屋或持分?」

「是否有房貸還在繳?一共有幾戶?」

「除了房貸,還有沒有信貸、車貸或其他固定負債?」

「如果銀行鑑價比成交價低,資金缺口準備好了嗎?」

「在出價或簽約前,要不要先請銀行做一次初步評估?」

房仲不能替銀行保證核貸,也不可能只靠幾句對話就查清楚客戶所有財務資料。但我們可以把風險說得更明白,提醒客戶在喜歡房子、準備出價之前,先把該確認的事情確認好。

對買方來說,完整說明自己的狀況,也不是在向房仲交代,而是在對自己的合約與未來生活負責。

我愈來愈覺得,一筆真正好的成交,不是群組裡跳出「恭喜成交」的那一刻,也不是買賣雙方簽下名字的那一刻。

而是房子交得了、貸款繳得起,幾年之後回頭看,仍然覺得當初的決定沒有勉強自己。

買房需要勇氣,但勇氣應該建立在了解之上。

先看清楚自己的能力,再決定要不要往前走。這不是少了一股衝勁,而是讓那一步走得更穩、更久。


本文整理的是一般性房貸與購屋風險觀念。貸款條件會因政策、銀行內規、借款人與物件狀況而不同;契約爭議則應依個案文件,由承貸銀行、地政士、律師或相關專業人員確認。